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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来源:莱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 发布日期:2018-06-01 】

莱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莱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公安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应聘: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5月2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参加应聘。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莱阳市公安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9:00 -6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4日12:00-6月10日11: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aiyang.gov.cn/(莱阳政府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找到相应链接,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且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照片一致。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6月9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名信息3小时后至6月10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0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8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6:00登录莱阳市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8年6月14日9:00-6月15日16:00下载打印《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请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下载打印准考证和相关表格等相关通知请登录莱阳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iyang.gov.cn/)查询。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6月4日12:00-6月10日16:00,携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莱阳市招才局(莱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5层,莱阳市富山路258号)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确认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分别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减免考务费。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条件要求的非“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岗位成绩合格线的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莱阳市政府网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2018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考一科。本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莱阳市政府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阳市政府查询网站)。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进入莱阳市公安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莱阳市公安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岗位的,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莱阳市公安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岗位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当日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计划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莱阳市招才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7966008

    监督电话:0535-7212793

    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阳市政府网(http://www.lai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