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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驻所消防协管员招聘公告

【来源: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驻所消防协管员招聘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4-06 】

根据工作需要,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驻所消防协管员,派驻到各县(市、区)基层公安派出所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消防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道德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管理事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2、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劣迹,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消防员、消防工程师、消防中控员和建筑物消防员等岗位工作经验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4、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要求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矫正视力在4.8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电气和化工类专业优先、有驾驶证的优先、男性优先。

二、招聘人数

全市拟招聘定向驻所消防协管员146名,城区28人(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县(市)区118人(包括陵城区13人、乐陵市15人、禹城市12人、夏津县15人、庆云县8人、平原县12人、齐河县14人、临邑县11人、宁津县11人、武城县7人)。所谓定向为应聘者直接报考指定乡镇,被录用后到应聘的乡镇开展消防工作,详情见应聘登记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3日至4月6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网址http://www.drjyw.com或直接点击网上报名入口,填写驻所消防协管员应聘登记表,也可关注网页内(得人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填报。同时,将填写好的《驻所消防协管员应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rw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驻所地名称”字样,邮件附件注明“姓名+具体文件名”。完成以上信息填报,报名方可有效。

3、网上报名截止后进行现场初审。

1)时间:2017年4月8日

2)地点:德城区三八路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现场初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驻所消防协管员应聘登记表

2)毕业证、学历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6)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进行体能测试。

3、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4、截止报名日期,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收人数2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收计划。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等程序进行。其中体能测试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只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理论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

2、理论考试。包括上机和公文写作。上机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操作和相关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采取笔试方式答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理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岗位拟招收人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一般能力,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口吃等语言方面障碍的直接取消资格。

五、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2、政治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实行8小时工作制。驻所消防协管员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进行管理。

七、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34-2636031,2636092,8102018